长治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简章
用人
单位
(经费来源)
职
位
职位
序号
简介
人
数
户籍
年龄
条件
专业
考试
科目
面试、能力测试
学历
其它
性别
加分条件
长
治
市
豫
剧
团
(全额)
帅旦或
花旦
290
表
演
1
户籍不限,年龄35周岁以下(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中专以上(获省级以上专业奖者不受学历限制)
艺
术
类
获得文化系统国家级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分别加20、15、12分;省级大赛获奖者加10分。
能力测试
闺
门
旦
291
青衣或
花脸
292
奏
员
293
从事电子琴演奏
豫剧
音乐
歌
舞
蹈
294
舞蹈
表演
2
长治市(含县市区)户籍,年龄25周岁以下(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)在地市级以上正规文艺团体从事舞蹈专业5年以上的放宽到28周岁。未婚
中专以上
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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